水霧發生器的一般規定
a、輸送裝置用水水質應為軟化水并循環使用,碳酸鈣含量應小于150mg/L,懸浮物小于5 mg/L。
b、水霧發生器入口處水壓宜在0.8MPa~1.2MPa之間。水泵應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,要設置供水能力與主水泵相同的備用水泵,并要求在主水泵出現故障時備用水泵能自動投入正常運行。
c、瓦斯輸送管道安裝應向下往回水池傾斜,斜度不小于1:0.01。
d、輸送裝置瓦斯入口壓力應不大于20kPa,出口壓力應不小于3kPa。輸送裝置水霧覆蓋段管道壓力降應不大于1kPa/100m。
e、瓦斯輸送管道上水霧發生器設置間隔應不超過20m,若瓦斯輸送管道長度不足20m,則應至少設置一個水霧發生器。
f、輸送裝置在寒冷地區使用時,應采取防凍措施。
g、瓦斯泵站瓦斯出口與濕式阻火泄爆裝置之間的管道距離L1應不超過10m,配套瓦斯發電機組時,脫水器與瓦斯發電機組之間的管道距離L2不超過20m。
水霧發生器原理
細水霧發生器,利用其管道連接法蘭連接在瓦斯輸送管道上,每隔一定距離安裝一個細水霧發生器,向其進水口提供高壓水,其腔體內及附近管道內即充滿了細水霧。瓦斯由輸送管道的始端流向末端,在流通過程中混合了一定量的細水霧,瓦斯不易燃燒或爆炸。如果輸送末端發生回火或爆炸,每一個細水霧發生器相當于一個阻火器,能防止沿管道逆向蔓延,細水霧發生器解決了煤礦瓦斯長距離安全輸送的技術難題。